创业板ETF汇添富: 汇添富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发布日期:2025-11-01 15:33 点击次数:186
编制日期:2025 年 10 月 15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10 月 16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汇添富创业板 ETF 基金代码 15924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 罗昊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04 月 20 日 本基金场内简称:创业板 ETF 汇添富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 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其他 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当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 当终止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可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 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投资范围 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 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 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 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 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主要投资策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 略 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 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参与融资投资策略;参与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准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风险收益特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 征 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 风险,投资需谨慎。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 费率/收费方式 备注 有期限(N) 基金管理人办理 S 网下现金认购 基金管理人办理 认购费 网下现金认购 基金管理人办理 S≥100 万份 每笔 1000 元 网下现金认购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 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 不高于 0.8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 申购费(前收费) 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 赎回费 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式 收取方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 管理费 0.15% - 构 托管费 0.05% -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 - - 指数编制公司 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仲裁 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 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基金的上市费;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 其他费用 - 费用;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登记结算费用、 IOPV 计算与发布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 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 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 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信用风险、税负增加 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 电话:400-888-9918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